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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商请推荐气象科普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分享: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商请推荐气象科普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函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全国气象科教融合创新联盟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中国气象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部署,强化各级气象科研业务单位、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科普职能,引导激励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发挥科研业务优势和自身专长积极融入科普事业,科技司将组织开展气象科普专家库建设,并委托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负责气象科普专家库入库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管理等具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科学道德,恪守科研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二)具备气象科研、业务、教学岗位工作经历或相关学科背景,了解科技传播实践常识。

(三)热爱科普事业,参与科普工作积极性高,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且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四)优先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在科研、业务、教学岗位工作,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工作奖励;

3.“名家讲科普”或“千乡万村气象科普行”等国家级气象科普示范活动的主讲人员。

二、专家职责及考核

(一)开展科普活动。专家应结合自身业务领域或研究方向,积极普及气象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充分展示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科学解读公众气象科技关切。

(二)开展科普创作。专家应发挥自身专长,围绕气象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推广、科学精神传播等,积极创作多种形式的科普作品,注重科普创作的科学性、通俗性和传播策略,加强气象科普与气象文化的融合创新。

(三)积极参与中国气象局组织的科普工作相关评审、咨询工作,积极为气象科普工作建言献策。

(四)考核标准。每位专家每年应开展不少于3次的科普活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创作1部科普作品。对连续两年未满足考核标准的专家,将从气象科普专家库中注销。

三、对专家的服务与支持

(一)组织专家参与中国气象局组织的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的科普活动,支持专家参与气象科普创作和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

(二)遴选专家参与科普类项目咨询、评审、评价、推荐等活动,参与气象科普有关政策制定、专业研讨等工作。

(三)推荐专家参加科技部、中国科协举办的有关科普活动和评优工作。

(四)委托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联合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等,协助专家打造优质科普专家个人账号,孵化气象科普品牌。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每个司局级单位本次可推荐不多于10名候选专家,入选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气象“十百千”人才计划)或其他省部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占推荐单位指标限额。请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信息真实、准确。

(二)各单位所推荐专家应包含一定比例的青年科技人员。

(三)请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信息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反馈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联系人,各省市(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发送至气政邮,其他全国气象科教融合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发送至126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

任珂?18500257165?段昊书?15910538766

气政邮:段昊书/新媒体中心/宣传科普中心(报社)/中国气象局

邮??箱:duanhs@126.com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张??洁?010-58994484

附件:1.气象科普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

2.气象科普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气象科普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2.气象科普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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