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4: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来自全国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589936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国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服务。在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中,中国气象局被评定为优秀档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照国办通知要求,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通知,指导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结合实际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日常工作规范有序。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进一步充实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优化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效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提高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健全主动公开协调机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部署,及时公开气象主管机构的贯彻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果,并紧密结合气象改革和制度创新、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等重点工作进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化政策解读。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同步安排。国省两级气象主管机构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加大,解读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生动,有利于社会公众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健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气象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国省两级气象主管机构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在官方网站设立窗口,收集网民的意见建议,确保做到件件有回应。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各级气象主管机构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理的原则,尽量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对于不能满足申请人需求的,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和信息获取途径。经统计分析,2023年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49件。大部分申请内容属于需要加工分析的气象科学数据和成果,少部分属于正常的政府信息。全年受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1件,已依法办结。

(五)优化政务服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优化用户体验为导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改版上线,不断丰富完善平台模块功能和服务能力。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系统投入业务运行,实现“零见面”全程网办。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气象政务服务新模式荣获国家电子政务典型案例称号。

(六)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气象政府网站、气象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推进气象政府网站与气象政务微博、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协同联动和融合发展,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良好平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气象媒体阵地监管,逐季度开展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确保气象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建立健全气象新媒体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气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气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8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1

51

7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此收费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0

47

0

0

2

70

3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7

28

0

0

2

70

1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9

0

0

0

0

0

2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6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4

2

0

0

0

0

6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6

0

0

0

0

0

16

(七)总计

232

47

0

0

2

70

3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方式渠道相对单一,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信息技术在政务公开领域的创新应用力度不大,信息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内容质量,加快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加大业务培训交流和队伍建设力度,推动气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免费服务制度。